外國人在越南買房:能買什麼、不能買什麼

在越南看屋,仲介會告訴你「外國人可以買,程序很簡單」。這句話是真的,門檻低到只需要一本蓋了入境章的護照。但你買到的從來不是土地:土地屬於全民所有,外國人連土地使用權都沾不上邊,你拿到的是一張載明 50 年期限的產權證書,市場慣稱粉紅本。搞懂這一點,30% 配額、到期收歸公有、condotel 不能碰,所有規則都說得通了。

空拍胡志明市,商業建案高樓群從老城區低矮民宅間拔地而起

在河內或胡志明市看屋,仲介多半會先給你一顆定心丸:「外國人可以買,程序很簡單。」這句話是真的。現行規則下,外國人買房的門檻低到只需要一本蓋了有效入境章的護照,不用居留證,也不用工作簽。但「買得到」跟「你以為你買到的」是兩回事。這篇把規則一次講清楚:能買什麼、不能買什麼、買了之後會發生什麼事。

01|你買到的不是土地,是一張有期限的粉紅本

先講最根本的一條。越南土地法明文規定:土地屬於全民所有,由國家代表所有權人統一管理。這條不是針對外國人——越南人自己也不「擁有」土地,他們拿到的是國家授予的土地使用權。差別在下一層:土地法列出的七類「土地使用者」,包括國內組織、本國人民、定居國外的越南裔、外資企業,甚至外國使領館,唯獨沒有外國個人。也就是說,外國人在越南連土地使用權都排不進資格名單。

所以外國人買房,買到的是「房屋所有權」:一張載明期限的產權證書,市場慣稱粉紅本。期限 50 年,從核發那天起算,白紙黑字寫在證書上;到期前可以申請續期一次,最多再 50 年。續期不是自動的——要在到期前至少三個月向省級人民委員會提出申請,附上產權證影本和蓋了入境章的有效護照,政府收到合格文件後 30 天內審核。

這套規則來自 2023 年通過的新住房法,原定 2025 年上路,後來提前到 2024 年 8 月 1 日生效,是目前所有交易的法律基準。

02|能買什麼:清單其實很短

法律開放給外國個人的,只有「商業住宅開發案」裡的房子,公寓和獨立住宅(別墅、連棟屋)都算。賣方只有兩種:建案的開發商,或已經合法持有的其他外國人。外國人之間可以互相買賣,是新住房法明文允許的交易形式,想脫手的屋主因此多了一條出路。

買方資格倒是很寬:只要獲准入境越南、簽約當下護照上有有效入境章,而且不是享有外交豁免的人員,就符合條件。條文要求的是「獲准入境」,沒有限定簽證種類,也沒有要求居留證。

但不是每個建案都能賣外國人。國防部和公安部會劃出需要保障國防安全的區域,這些區域內的建案一律排除;各省人民委員會則要在官網公布「外國人可以持有」的建案清單。這份清單更新得很快:我們動筆前逐批核對胡志明市的公告,網路上還流傳著 24 個、88 個的說法,其實都是不同時期的舊數字,2026 年 7 月第九批公布之後,累計已經有 144 個建案可以賣給外國人。所以別背數字,出手前直接查省政府官網最準。

03|不能買什麼:土地、老城透天、condotel

把排除項攤開來看,你會發現市場上不少物件其實碰不得:

➤ 土地。買地自建、買地上權,都輪不到外國個人,理由就是前面那條——你不在土地使用者的名單裡。

➤ 建案以外的房子。老城區的透天、巷弄裡的民宅、越南人手上的一般二手房,全都不行。外國人只能在「商業住宅開發案」這個圈圈裡交易。

➤ condotel 和 officetel。這類度假公寓、辦公住宅蓋在商業服務用地上,現行法律下不算「住宅」。海景度假宅的廣告打得再漂亮,外國人買了還是登記不了產權。

➤ 國防安全區內的建案。清單由軍方和公安劃定,一般買家看不到劃定邏輯,只能以省政府公布的可售清單為準。

04|就算能買,也有隱形天花板

進了合法的圈圈,上面還有配額。同一棟公寓大樓,外國人合計最多持有 30% 的住宅戶數;多塔樓共用基座的建案,每一棟塔樓各算各的 30%。獨立住宅更嚴:計算單位是「規劃人口一萬人的區域」(相當於一個坊的人口規模,跟實際行政區劃無關),每一個這樣的區域內,外國人合計最多持有 250 戶別墅或連棟屋,就算區域內有好幾個建案,也是合併計算。

這個配額是即時控管的。不管是建商還是轉售的屋主,賣房給外國人之前都必須先上省級住房管理機關的官網查配額餘量;簽約之後三個工作天內要通報,官網同步更新每個建案已售外國人的戶數。熱門建案的外國人額度賣完,你就只能等其他外國屋主轉手。

錢的部分也有硬規定:購房款必須透過在越南營運的銀行體系支付,不能現金私下交割。而市場實務上,外國人在越南申請房貸極為困難,多數銀行不承作,交易多以全款進行。資金要一次到位,這件事最好在看房之前就想清楚。

05|買了之後:出租、轉售、到期、繼承

拿到粉紅本不代表從此跟越南人同權,持有期間每個環節都有專屬規則。

出租合法,但要先書面通知當地住房管理機關,租金收入依法納稅。2026 年起的新稅制對小房東寬鬆許多:年租金收入 10 億越盾(約新台幣 120 萬元)以下免個人所得稅、也不課增值稅——這個門檻原本定在 5 億,2026 年 4 月底頒布的第 141 號議定把它翻倍,並回溯自 1 月 1 日生效,先前按舊門檻繳的稅可以抵扣或退還。超過門檻的話,超出部分課 5% 個稅,另按全部租金課 5% 增值稅——兩個稅的計算基準一個是超出額、一個是全額,這不是筆誤,政府公布的計算式就是這樣不對稱。另外要注意:收入低於門檻只是免稅,不是免申報,每年仍要向稅務機關申報租金收入和收款帳戶。

轉售有兩條路。賣給越南人,房屋脫離「外國人持有」的框架,回到沒有期限的產權。賣給其他外國人,對方拿到的一樣是有期限的產權,但不是接手你剩下的年限:新買家的期限由雙方約定,從他自己的產權證核發日重新起算,上限一樣是 50 年。不管賣給誰,出售時都按成交總價繳 2% 的個人所得稅。

到期是最多人沒想過的環節:期限截止前如果沒有續期、也沒有把房子賣掉或送人,房屋收歸公有。這條明文寫在住房法裡。另外,被越南政府強制出境或驅逐的人,不得續期。

繼承和受贈也有天花板:如果繼承的房子不在商業建案裡(例如越南家人留下的一般民宅)、超過配額、或位在禁區,繼承人拿不到產權證,只能把房子賣給或送給有資格持有的人,領回價金。

法律留了一條特殊通道:外國人若與居住在越南的越南公民結婚,持有房屋的權利比照越南公民,不受 50 年限制。這是條文明定的身分待遇,前提是婚姻是真實的。

至於用公司名義買,限制更多:外國組織買房只能給自家員工居住,不能出租營利,持有期限跟著投資證書的效期走。

06|台灣人最常踩的坑

規則講完了,講三件法條之外的事。

第一是價差。同一個建案,外國人買的價格常常比越南本地人貴。追蹤河內市場的台灣業者「越南房地產投資網」前幾年列過實例:紙橋區的 Mipec Rubik 360 價差約 20% 到 30%,南慈廉區的 The Matrix One 甚至到 30% 至 40%。這些是業者自己追蹤的數字,官方沒有這類統計,但方向很一致:不做功課的外國買家,是市場上公認的溢價來源。

第二是成本。買方要繳的稅費有:約 10% 的增值稅、2% 的公寓維修基金、0.5% 的登記稅,加上公證等雜費,加總超過房價的一成。簽約前先問清楚建商的報價含不含這些項目,不要到過戶才發現總價比談的時候多了一截。

第三是產權年限的時間感。外國人買房的 50 年制度在 2015 年才全面開放,最早一批產權要到 2065 年前後才會陸續到期,所以市場上目前沒有任何走完期限的案例——據聯合新聞網報導,21 世紀不動產的主管也是這麼說的。續期程序法規已經寫明,記得在到期前至少三個月提出申請就好。

最後提醒一件事:因為外國人限制多,市場上一直有人用越南配偶或當地人的名義買房。法律上,名義持有人就是所有權人,房子從頭到尾不在出資人名下;關係一旦生變,出資的錢能不能拿回來都是未知數,房子則幾乎確定要不回來。

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,依據越南現行住房法、土地法及其實施細則撰寫,不構成法律或投資意見;法規與配額隨時可能調整,實際交易前請諮詢越南執業律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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